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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告期是多久

2025-01-17 18:55:30

破产公告期是指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至债权申报期限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破产公告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在此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此外,破产公告的发布方式及内容也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在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并在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债权申报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管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事项。

综上所述,破产公告期为 最短三十日,最长三个月,债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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