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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营养费应多久

2025-01-18 00:59:30

补偿营养费的时间应从 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具体赔偿期限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营养费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营养费的标准为每天20~50元,具体金额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也明确指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包括营养费在内的合理费用。

营养期确定方式

营养期的赔偿期限通常根据医院的医生诊断单来确认,如果医生没有提供具体的营养期,可以参考司法鉴定或医疗机构的意见。

在某些情况下,如受害人在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一般不计算营养费,除非有特别说明需要鼻饲进食。

其他注意事项

营养费的计算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总体上应在治疗期间或出院后伤残基本痊愈时停止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金额和期限也会受到受害人实际需要的营养量以及医疗机构建议的影响。

综上所述,补偿营养费的时间应从受害之日起计算,直到伤情基本痊愈为止,具体天数需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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