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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需要什么程序

2025-01-11 15:22:00

征地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

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调查结果需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地上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研判风险状况,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评估过程应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需明确补偿的形式、标准和具体方式等,并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组织听证

如多数村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相关部门应组织听证会,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办理补偿登记

组织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登记,确保补偿费用到位。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征地报批

向有权机关申请征地批复,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土地征收。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正式公告征地决定,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

实施土地征收

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土地征收,完成征收后,将土地交付给用地单位。

交付土地

完成征收后,将土地交付给用地单位,确保用地单位能够按计划使用土地。

以上步骤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被征地农民应积极参与各阶段工作,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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