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什么时候用扣押决定书

2025-01-10 22:56:00

扣押决定书是在以下情况下使用的:

侦查阶段: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动产,并予以查封、扣押时,需要出具扣押决定书。

现场勘查或搜查中:

在现场勘查或搜查中,侦查人员依法直接取得证据,或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可以使用扣押决定书。

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影响生产经营:

若扣押的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扣押决定书。

法律程序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

审批程序:

扣押决定书需要严格遵循规定的审批流程,根据扣押物品、文件的具体情况,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批准,保证扣押行为的合法性。

文书制作:

扣押决定书应详尽记录扣押物品及其理由,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制作扣押证据清单,详细记录证据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并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及见证人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扣押决定书主要用于侦查阶段,特别是在现场勘查、搜查中,以及当扣押物品价值较高或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扣押决定书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并详细记录扣押物品的相关信息。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哲人百科 琼ICP备2024040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