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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有什么工作

2025-01-11 19:18:30

在法庭上,有多种角色和职责,主要包括:

审判员

主持开庭:在规定时间内宣布庭审开始,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的法庭规则和程序。

确认当事人身份和权利:核对当事人身份,确认其权利,例如被告人的辩护权等。

审核证据: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主持庭审程序:指导当事人发言、质证、辩论等环节,确保庭审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制作庭审笔录:记录庭审过程和结果。

宣布判决:在庭审结束后宣布判决结果,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和期限。

书记员

记录工作:清晰、准确地做好审判活动中的记录工作。

配合审判员:进行调查、回访和执行。

法律文书工作:核对、印刷、抄写、发送有关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书质量负责,做到及时、合法、准确、无误。

卷宗整理:依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卷宗的整理装订和上级结案工作,做到材料齐全、顺序规范、装订牢固、卷面整洁、按时归档。

撰写案例评析:每年撰写案例评析1篇或司法统计分析1篇。

其他事项:负责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

法警

值庭工作:负责全院各类案件开庭审理的值庭工作。

提解和押送: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的提解和押送工作。

协助执行:协助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

安全保卫:负责本院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交办任务:完成院长、主管副院长及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组织落实: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

庭长

主持工作: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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