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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

2025-01-06 17:10:20

进行竣工结算的步骤如下:

四方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监理、甲方工程人员和预算人员进行四方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和甲方。

签发合格证书

验收合格后,需要签发合格证书,作为工程完成的证明。

制作结算表格

乙方需要制作详细的结算表格,包括所有相关的工程量和费用。

签认

结算表格需要经过乙方、监理、甲方工程人员和预算人员的签认,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

审核结算资料

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与甲方工程人员核对,达成一致后汇报结算情况。

签发书面意见

甲方主管领导在审核同意结算资料后,签发书面意见,确认结算金额和付款事宜。

提出结算付款申请

乙方根据审核通过的书面意见,提出结算付款申请,并提交给甲方。

财务付款

甲方主管领导将结算付款申请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安排付款。

归档处理

结算完成后,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应归档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注意事项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若承包人未按时递交竣工结算书,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确保结算金额准确无误。若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竣工结算过程顺利进行,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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