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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如何收养弃婴

2024-12-29 15:17:50

在广西收养弃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收养人条件

年满三十周岁且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若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送养人条件

孤儿的监护人。

儿童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流程

收养人应先向发现弃婴的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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