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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了交什么部门

2025-01-11 20:05:00

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无论是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都必须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具体执行逮捕的程序如下:

1.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3.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因此,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 应当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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