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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有哪些

2025-01-13 07:45:30

贪污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行为,以共犯论处。

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私分国有资产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把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依照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处罚。

这些罪名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具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哪种罪名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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