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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提起哪些诉讼

2025-01-13 02:21:00

股东可以提起的诉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股权确权诉讼:

确认股东资格,包括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以及在股东名册中记载为股东等。

股东权行使诉讼:

涉及股东知情权、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针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而提起,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或撤销。

损害赔偿诉讼:

股东因公司、其他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其财产权益而提起,请求赔偿或返还财产。

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在公司法定的应当收购股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包括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以及在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成员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持有1%以上股份且连续持股超过180天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以上列举的诉讼类型均基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诉讼时应以最新的法律依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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