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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需要哪些程序

2025-01-13 00:00:00

开庭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布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介绍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核对当事人信息: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庭调查:

包括当事人陈述、被告答辩、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等。

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最后陈述: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调解: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若同意则进行调解,否则进入宣判程序。

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宣判:

当庭或定期宣布判决结果,并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期限和法院。

以上步骤可能因案件性质和具体程序有所不同,但这是开庭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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