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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损失有哪些

2025-01-12 23:01:00

工程损失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直接经济损失

材料费:因工程需要而购买的材料超出计划用量的费用,或材料价格上涨的费用。

人工费:完成合同之外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或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因完成额外工作或工效降低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或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分包费用:分包人的索赔费用,应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

工地管理费: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

利息:拖期付款利息、工程变更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间接经济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正常履行下的预期利益,例如因工程延期而无法获得的利润等。

其他损失

停工损失:因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或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而造成的停工损失。

隐蔽工程检查损失:发包人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而造成的停工损失。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在建工程损失。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一定金额以上,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严重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金额以上,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工程超出合理期限等造成的损失。

以上分类和情形可能因具体案例和当地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损失的具体内容和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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