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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惠达产假多少天

2025-01-19 23:40:00

在唐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有以下产假规定:

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

延长产假六十天,总计158天。

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延长产假九十天,总计188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享受42天产假,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56天的延长假。

配偶陪产假:

给予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因此, 在唐山,符合规定的生育假期总计为158天(第一、二个子女)或188天(第三个子女)。此外,如果遇到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情况,还可以享受额外的产假和延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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