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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2025-01-09 13:32:00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书面起诉状:

详细说明离婚的理由、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双方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第一次离婚判决书或裁定书:

证明第一次离婚的情况和结果。

财产清单:

列出双方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

子女抚养权证据: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据。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分居满二年等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

如第一次离婚过程中的财产转移、子女抚养权变更等情况的证据。

法律意见书:

可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审查后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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