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哪些行为破坏选举

2025-01-12 23:32:30

破坏选举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暴力手段:

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暴力伤害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

威胁手段:

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

欺骗手段:

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

贿赂手段:

利用金钱、财物或其他物质利益,甚至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或有关工作人员以进行破坏。

伪造选举文件:

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选举文件等进行破坏。

虚报选举票数:

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虚假报告,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

其他手段:

如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等。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破坏了国家的选举制度,必须依法予以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破坏选举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哲人百科 琼ICP备20240402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