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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允许生二胎

2025-01-10 17:22:00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者依法判决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鉴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建议:

夫妻双方应仔细研究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确保符合所有条件后再进行申请。

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学鉴定、收养证明等,因此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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